医疗保险是单位给每个职工购买的保险,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不算正式员工,那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是否能享受医疗保险呢?或许对很多正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来说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
一些用人单位新招收录用劳动者后,劳动者生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参加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时,用人单位立即与劳动者关系,有的劳动者不了解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做法不理解,又找不到解决问题的依据,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查期。试用期内劳动者就不能享受医疗期待遇吗?
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属于中的约定条款,即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此项内容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至24个月的医疗期。用人单位新招收录用的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间依然与用人单位存在不可否认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当然有权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待遇,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即使劳动者处于试用期,不算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法律也是给予了相应的保护的,让正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同样享受医疗待遇。对于劳动者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律师希望以后遇到在试用期内,单位不给予医疗待遇的时候,各位劳动者都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