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作为处理方法如下:1、投诉到业主委员会,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记录好,以便由委员会成员敦促物业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如果多次投诉物业无效,则可以有业主委员会走流程更换物业公司;2、投诉到街道房管科或政府小区办,房管局物业科等部门,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周期相对较长,有些新楼盘小区的未及时成立,所以需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便敦促物业给业主解决问题;3、论坛及媒体爆料:通过论坛、微博等网络媒体将问题反馈,让更多人知道,也可以给媒体写文章爆料,在大家的关注和影响下能敦促物业改善服务;4、团结业主:对于不负责任的物业,让更多的业主知晓并引起共鸣,共同抵制物业缴费,及敦促物业改善服务;5、多搜集物业不作为的证据,然后通过合法手段让物业提高服务是必须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物业不作为不交物业费可以吗物业不作为不交物业费不可以。在与物业出现纠纷时,应积极与物业沟通解决,物业无作为与物业费的缴纳为两个法律问题,物业服务差并不能成为物业费欠缴的足够有效的抗辩理由。怎么起诉派出所不作为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受理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可诉范围主要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的第1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内容中,即构成可诉的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的职责;二是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如有下列行为,将构成不作为,列入可诉的范围:1、不积极履行接报警、解救危难群众和查处治安案件等的职责行为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危害社会治安因素大量存在,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常遭到歹徒和治安灾害等因素的侵害,因此必须救助于人民警察。公安机关及其公安干警必须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做到“有警必按,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积极接报警、出警,自觉履行人民公安机关的职责,那种“见死不救”的,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读职犯罪。如汪某诉某县公安局案中,原告汪某在其女被拐卖至某乡范某为妻后,请求被告某县公安局解救,但时过两年未得到被告的任何答复,遂诉到法院。又如赵某诉某区公安分局案中,原告赵某在举报他人赌博后身份暴露,并受到参赌者的恐吓和威胁、请求被告某区公安分局保护、被告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致使原告受到参赌者的报复。原告送起诉于法院、法院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2、不履行或不积极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公安机关承担着大量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对涉及社会治安的人、地、物、事,通过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实施有效的管理。例如,通过颁发《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对刻字业、旅馆业、印刷业、旧货业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通过颁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暂住证等,对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进行有效管理,以保护公民参加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公安机关提供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的大量有价值的线索等。颁发许可证照,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进行治安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如果放弃履行或消极履行法定职责,将会使社会治安遭受危害,人民权益受损。例如,某公安派出所拒不出具年龄证明,广东省雷州市企水镇八户农家学子失去中考资格。3、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这是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也是对相对人给予法律救济的措施。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履行复议职责,则构成行政不作为,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以“打架斗殴”为由对李某予以行政警告,李某不服,向某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某区公安分局逾期未作答复、李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了起诉。《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