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大致如下:
1.申请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
2.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
3.公示
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10天的公示。
4.审核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
第1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
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购房人签定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明留存备查。
7.登记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一、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
一、申请经适房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8、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9、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0、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购房资格登记。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2、购房申请登记。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后,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3、确定入围名单。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4、确定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5、轮候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够进行申请,申请条件是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已婚、离异、或大于35周岁的单身,必须无房户;家庭申请,起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家庭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收入的80%。
二、南昌经济适用房要怎么申请
1、申请
申请人(申购家庭)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
2、公示
申请人如实填写后,随证明材料报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应对其所填内容认真组织评议,评议人包括单位领导和同事,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予以盖章证明;再报居住地居委会,居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评议和入户调查,评议人包括居委会干部、社区邻里,对符合条件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的,予以盖章证明。
3、审核
街办在7个工作日内对居委会和单位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证明、评议材料进行调查,还要通过调查工商登记、税务纳税情况,排查收入超线者(重点为无工作单位人员),并召集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进行评议、复核,符合条件的,经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区房管局。
4、审定
区房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所报资料进行复核,并汇总后报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房办)审定。
5、批准
市经房办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查询房屋权属登记等方式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在报纸和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
6、发放资格
经市政府批准的申请人,由市经房办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认定单,在一年内可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摇号中签排序,一年后须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