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程交接中,如果接管单位迟迟不肯交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对方进行沟通: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与接管单位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对方不愿意交接的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尝试达成一致意见。
2. 申请法律救济: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请行政仲裁或者司法救济。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3. 采取其他措施:在申请法律救济的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可以适量放缓合作进度,无法完成工程交接后续工作的责任也应由接管单位承担,引起对方的重视和注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不同因素的影响和权衡,制定出有效的应对策略。同时,在工程交接前,也应着手制定细致的计划,明确交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尽量减少可能存在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七日内验收;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者拒绝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七日内验收;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者拒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