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内容没有标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因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异。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的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往往不是很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
2、目标;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