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31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3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900元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7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9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4400元
3、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顺产报销标准:2200元
助娩产报销标准:2400元
剖宫产报销标准:3600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