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必须要先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的常住户口或者是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同时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首期购房款按规定比例交纳。
(3)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时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4)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按月才能申请贷款。
(5)个人的是信用良好的。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能够影响贷款偿还力的债务。
(7)不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的每月支出偿还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其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