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是必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以下几点事项是需要注意的。一是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或是国有企业的职工,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二是对于民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由于没有个人档案,可以不提交个人档案,但有的地方要求提交几年单位的工资表等;三是特别是缴费满15年以后离开原单位的女职工,如果当地有独生子女政策补助,要准备独生子女证;四是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当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要准备医疗保险的补缴资金;四是只要单位缴费满10年,后来自己缴费的女职工,或是1996年1月之前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按照现行的政策,50岁的女工人是可以办理退休的,但要必须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是单位缴费年限达到10年,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女职工才能办理。而非必须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