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残疾人保障金(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和生活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企业按照规定缴纳残保金,享受相关服务。而企业在申报残保金时,就需要涉及到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的问题。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上一年度企业内在岗员工总数,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不同类型的职工。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对职工发放的离职补偿金、提前退休金、工伤待遇等不计入在职职工人数。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可以根据人事档案或者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等数据来确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如果企业对数据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算和报告,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