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了未执行会怎样
合同签订了未执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签订主合同未签订附件有效吗
主合同未签订,附件是不会有效的。合同附件,一般是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是在主合同生效的前提下。附件可以看做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所谓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为从合同。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从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这种从属性主要表现如下:1、成立的从属性:从合同的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2、消灭的从属性:主合同消灭,从合同当然消灭。3、处分的从属性:当事人对主合同的处分,如无特别规定其效力及于从合同。因此,主合同未签订,附件是不会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辟谣】问:主合同和从合同有区别吗?答:有区别。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提醒】问: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答: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也就因此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其效力的产生与消灭依据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是对主合同中债权的担保,当主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时,其债权也就不存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签订了是否就生效了
1、签订合同成立了,不代表生效了。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看该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