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抗辩理由有: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解析:
抗辩理由有: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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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抗辩理由有: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土地使用是按照申请批准的用途适用的;没有撤销使用权批准的行政许可等。因为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查看全文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土地使用是按照申请批准的用途适用的;没有撤销使用权批准的行政许可等。因为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查看全文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有: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查看全文
1、拟定收回方案 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企业的搬迁申请或制作本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且将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及...查看全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一、买房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划拨...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确需使用土地进行旧城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情形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土地使用权可在公共利益需要、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迁移、撤销、非法使用等情况下被收回。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关于国有土地的规定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查看全文
关于国有土地的规定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的,可以收回...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关于国有土地的规定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或者出现其他法定情形...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被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查看全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使用范围: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查看全文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的条件,因土地性质不同而不同。以国有土地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条件如下: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下列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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