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司不发生育津贴不一-定会产生法律后果。如果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没发或只发部分工资,又不发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此时公司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奖金等,那么就可以不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比上述的金额,高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差额。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