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有:
1、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商事仲裁适用的法律是《民法典》《仲裁法》等,劳动仲裁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两者机构设置的不同,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各个县、区一般都有设立。然而,解决商事纠纷的仲裁委员会只在直辖市、省会、设区的市设立,且各地仲裁委员会相互没有隶属关系。
3、两者解决的争议不同,劳动仲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商事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即经济类纠纷。
4、两者程序方式的不同,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商事仲裁必须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委员会才具有案件管辖权。
5、两者的裁决效力不同,商事仲裁适用的一裁终局的制度,而劳动仲裁的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符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