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国家清退编外人员是指国家在精简机构、压减编制的过程中,对于未经过正式程序录用、未建立与国家正式关系的人员进行取消、清退。具体清退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未被单位安排到未建立与国家正式关系人员集中管理的编制岗位上的编外人员。工作形式:指未建立与国家正式关系的人员,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工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合同制工作人员、代销商、工程承包商等。 薪酬:国家清退编外人员不享有编制内人员的待遇和福利,其处理方式包括补偿、转岗或辞退等。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清退编外人员并非一夜之间取消,其取消须经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涉及的人员及有关单位的权益应该得到妥善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 第五条 对未经过正式程序录用、未与国家建立正式关系的人员必须消除影响,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