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应当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区分情况认定:1.如果因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给付的定金不予退还;2.若因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收受的定金应当双倍返还给另一方;3.若是双方皆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协商解除的合同,若双方对定金的处理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收受的定金应当予以返还。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