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确定用工时,协商确定。但依照法律规定,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员工的工资还包括加班工资、年休假: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1.5倍。周六、周日加班工资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3倍。年休假工资工资÷21.75天×年休假天数×3倍。深圳病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另外工资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