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擅自降薪,员工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公司采取合理方法降薪员工离职则不可以要求赔偿。
一、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擅自降薪,与劳动合同不符的,那么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企业如果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置,比如说在你参加工作之后,发现你的工作表现不好,那么企业就会基于这种考虑给你符合你当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实也就是降薪。如果你不接受这个薪资水准的,想要辞职的,那么因为公司方面本身就没有过错,所以你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原件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份;被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行到工商局网站打印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5、证据清单:2份及以上(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复印件;证据清单是指与劳动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薪资单、入职登记表、社保清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