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降薪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比如说在你参加工作之后,发现你的工作表现不好,那么企业就会基于这种考虑给你符合你当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实也就是降薪。如果你不接受这个薪资水准的,想要辞职的,那么因为公司方面本身就没过过错,所以你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再举个实在的例子,一般企业会进行工作考核,在考核后,发现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因此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处理,而员工不接受辞职的,企业就可以不进行经济补偿。
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企业是想采取降薪的方式来恶意逼迫你自己主动提辞职,这样他既可以不要你,还不用付一点赔偿金在,这完全就是在侵害员工的劳动权利。那么此时你在辞职时,就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如企业拒不支付的,员工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二、降薪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无效。
三、员工福利有哪些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那么员工福利有哪些呢目前企业中的员工福利性项目一般包括有:
1.红利;
2.奖金:指年终奖金、竞赛奖金、研究发明奖金、特殊功绩奖金、久任奖金、节约燃料物料奖金及其他非经常性奖金;
3、法定或商业性保险;
4.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给与之节金;
5.医疗补助费、劳工及其子女教育补助费;
6.员工直接受自顾客之服务费(各类小费等);
7.婚丧喜庆由雇主致送之贺礼、慰问金或奠仪等;
8.职业灾害补偿费;
9.劳工保险及雇主以劳工为被保险人加入商业保险支付之保险费;
10.差旅费、差旅津贴、交际费、夜点费及误餐费;
11.工作服、作业用品及其代金;
12.其他经企业主管指定或批准的福利项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