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政协文史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政协的常设机构之一。根据其章程,政协文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编撰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和文化材料;组织和开展有关历史和文化领域的调查、研究和交流活动;向中国政协及各级政协提供有关历史和文化方面的情况和意见; 配合中央文献研究室等单位开展研究工作,并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有关历史和文化领域的学术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政协文史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包括:党的历史、中华文化、新中国成立等方面的研究和编撰工作,以及相关学术活动的组织和开展。通过这些工作,政协文史委员会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文史工作的决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文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政协文史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常设机构之一,负责研究和编撰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历史和文化的材料,组织和开展有关历史和文化领域的调查、研究和交流活动,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提供有关情况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