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需要,事业副科完全可以到乡镇任职,置换为公务员身份。
第一,调任。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事业副科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交流到乡镇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由事业编登记为公务员。调任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比如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副书记等,直接由组织任命,如果是进入乡镇政府班子成员,比如副乡镇长,那么按规定必须履行人大任命程序,由乡镇人大选举任命。
第二,换届选举。也就是前面说的选举任命,只不过通过集中换届选举进行而已。参照以往的乡镇换届选举方案,有乡镇经历的事业副科一般是符合换届选举条件的,只要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那么原来的事业编自然就置换为公务员身份,而且由换届选举产生的人选还不用试用期。
事实上,不仅事业副科,普通的乡镇事业工作人员也可以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转为公务员。这也就是我们以前常说的四类人员,换届时,通常这四类人员都可以参与选举进入乡镇班子:一是乡镇事业编;二是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三是大学生村官;四是优秀村干部。
今年是换届年,目前还没看到乡镇换届选举的方案。不过参照过往经验,像乡镇事业编要参与换届选举,有些硬性条件万变不离其宗,比如任职年限,原则上要求在乡镇干满四年以上;学历条件,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多半要求在40岁以下,最多不超过45岁;历年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
普通科员都可以参加换届选举,那么事业副科更不用说了。当然有个大前提,那就是必须要有一年的乡镇经历,否则按照惯例也不能参加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