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因为请假本身和旷工本来就是两个概念,如果你已经请了事假,单位不发当日工资,你没有必要自己找人顶班,甚至于付工资给顶班人。如果你的公司同意你请假,又同意你找顶班的话,公司理应把给顶班人员该收的工资付清,而不是让你来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