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定金但实际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而且对方接受的,那么根据合同治愈规则,该合同成立。至于是否交付定金,以及是否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都不影响合同已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关于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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