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可以告分司,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可以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也可以在告分公司的同时,申请追加总公司为共同原告。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