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等公司裁员。其次,如果是公司效益不好,无法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而又不让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处理。投诉无果的,建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