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返聘不签劳务协议怎么办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但是,虽然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但是是劳务关系。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尤其是退休人员的权利,还是需要签订劳务协议。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退休返聘的风险
不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虽然不违法,但是不合理。用人单位不用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工资不受最低工资的限制,在解除劳务合同时不用承担经济补偿金。虽然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人员时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为他们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提高保障,尽量减少安排他们进行危险系数大的工作,聘用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减少聘用退休人员。
三、退休返聘的优点
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他们的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多年的磨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的工作态度。退休返聘的人可以发挥余热,更多的为社会产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