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为四个层次: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每个层次又分为若干职级,共计十四个职级。一级管理职务较高,包括一级主任科员、一级副主任科员和一级科员三个职务等级。一级主任科员是最高职务级别,只设于某些特殊行业中,如院士、国家知名专家等。二级管理职务包括二级主任科员、二级副主任科员、二级科员三个职务等级。这一层次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中层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并且承担相应的领导职责。三级管理职务包括三级主任科员、三级副主任科员、三级科员三个职务等级。这一层次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基层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其中三级主任科员是一般性的领导职务。四级管理职务包括四级主任科员、四级副主任科员、四级科员三个职务等级。这一层次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基层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其中四级主任科员是比较一般的领导职务。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职员和管理人员两类。管理人员分为四级,每一级又划分若干职务等级。职员分为一至十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