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是:_x000D_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外;_x000D_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_x000D_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_x000D_
4、物业服务用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_x000D_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