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后不一定要一个月才可以走,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同意也可以提前走。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立刻走都可以;如果是主动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反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是可以被迫辞职的,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部门对有争议的劳动纠纷会积极协助调查解决。
我建议员工能够遵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正常交接工作,办理有关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的,最好和领导或人事部门打招呼,做好事前协调沟通工作避免产生麻烦。
二、自离会造成以下影响:
1、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2、如果因自离给公司造损失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影响社保的转移和离职证明的开具,以后找工作会变得麻烦。
4、如果存在专项培训的话,服务期间自离需要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辞职不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的,但是一般离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存在以上分享的情形时,不需要提前三十天。但是不管怎么样,最好不要擅自离职,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