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到劳动局讨薪流程有流程:
1、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考勤卡、工资单、工作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
2、拿到这些凭证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协商,要求对方支付工资;
3、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扣除工资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负责人,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凭有关证据直接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