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不属国家命令禁止收取的。现在,收取保证金的做法是很普遍的。而且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否则,甲方就会根据合同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对乙方违约的惩罚。所以,有真实合同,并实际开工建设的工程,收取保证金不是诈骗行为。对于因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导致违约责任不明晰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解决。如果某些人利用签订假合同(没有真实的工程项目)收保证金的方式收钱,就是诈骗行为。他们在签了合同,收到保证金后,就人去楼空逃走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