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办理入职手续或者已经办理入职没有上班,新单位原则上不批产假,可以按请事假处理或者延迟上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六条第三款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六条第三款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