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可以。根据以下两点:《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应届毕业生,实习期签哪些合同?
实习合同和实习协议书。
作为应届生在实习期间已和用人单位结成了雇佣关系,正规的企业会与实习的应届生签订《实习合同》或是《实习协议书》,在该合同(或协议书)中,会就实习期限、实习费用、实习岗位、生活补贴等事宜,双方进行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则依据该书面约定文件追究违约方责任。
实习合同(或是实习协议)属于劳务合同,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签定了实习合同(或是实习协议)的应届生,已与用人单位构成了雇佣关系,因此,在实习工作中享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如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出现了意外事件的情况,则应享受“工伤”类情况应得待遇(医疗、保险、就业安置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政策而定),企业为规避相应风险应该为实习生提供意外保险。
实习期间未签订实习期合同或是实习期协议的应届生,由于该生在实习工作中和用人单位已构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如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的情况,同样也应当归纳到“工伤”范围,也享应得待遇。
三、签就业协议书时间
签就业协议书是在你毕业之前签的一个合同意向书。
如果公司仅仅是招聘你为实习生,那么是不会要求与你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因为实习≠就业。而试用则不一样,将来面临的是就业,从业,你必须与公司签定就业协议书。公司才会开始对你进行培训,让你上岗工作。在试用期满以后,公司对你满意,等你拿了毕业证,学位证以后。再签定正式的用人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学生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属于正式的劳动者,学生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都是属于无效的,也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对于一些实习的学生也是专门制定了实习期间的劳动合同,所以,我国对于劳动合同也是有严格规定的,什么阶段参加的工作,那么劳动合同的形式就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