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工作试用期第一天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不想工作了,那么劳动者可以直接跟公司提出辞职,尽量避免第二天直接不上班这种情况。
在遇到这样的情况,第二天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不去上班,但是这种情况会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当天自己岗位的工作没有人去完成,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跟老板说清楚,如果第二天实在不想上班,那么就提前一天直接告诉老板,经老板同意之后,办理好离职手续然后选择第二天不再上班,这样用人单位也有一个应对的时间。
2、劳动者只工作了一天,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本身以及用人单位的损失都不会太大,但是这样的行为还是会造成一系列影响,影响劳动者以后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离职风险判定。
同行业之间得知劳动者刚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就选择离职,对于劳动者以后寻找其他工作,其他用人单位都会选择避而远之,甚至不再会使用这样的员工。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做到一件事情善始善终。
3、很多公司其实都有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告知的情况,所以在试用期之内,劳动者只要提出离职,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会认可并且让劳动者直接离开。
其实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老板对于前三天都提出离职的劳动者,他们会果断的同意。因为前三天本来就是一个观察期,劳动者在观察公司,用人单位也会观察劳动者的一言一行,所以前三天之内提出离职,是降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最小的损失的方式,对于双方来说都有好处。没有必要为了放不下面子,而不去提出离职或者是不告诉对方离职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