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2月8日起,上海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上海密接的最新政策
1.
自2024年12月8日起,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2. 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 在本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新冠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发现较晚的指示病例,密接的判定时限可适度延长;对于通过高频次核酸检测发现的病例,其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时限为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起至隔离管控前。
具体判定原则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要求判定。优先判定和管理与病例接触频繁、持续时间长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对人员较为密集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可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