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全民合同工,指的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的背景下,公司跟事业单位都拥有使用员工的自主权,可以对员工施行聘任制,属于在体质改革以后所招收的职工。那么,什么叫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下面看看介绍吧!一、什么叫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
全民合同工是指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和事业单位都有用人的自主权,对员工实行合同制(聘任制),全民单位在体制改革以后招来的职工。
计划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就是全民职工,过去称正式工为固定工,非正式工为临时工,全部都称为合同工。
合同工又分为长期合同工(合同期1年以上),短期合同工(合同期几个月)。因此全民合同工可以说是单位正式员工,在编职工。但是它又不同于原来的固定工,因为合同到期是可以终止合同的。
全国都已经实行合同制了。过去称正式工为固定工,非正式工为临时工。全部都称为合同工。合同工又分为长期合同工(合同期1年以上),短期合同工(合同期几个月)。因此全民合同工可以说是单位正式员工,在编职工。但是它又不同于原来的固定工,因为合同到期是可以终止合同的。
三、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合同工和固定工的区别
全民固定工是计划经济时的历史问题,指86年9月30日前由国家统一分配到企业或办理了招工手续的职工。之后,依据国务院规定,企业实行合同制,招收的工人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劳动合同法对固定工安置问题没有规定,必须按照国务院及劳动、人事部门当时的规定来办。此外,政策性破产与依法破产区别很大,如你单位是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中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企业,则主要按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文件办,否则执行《破产法》。政策性破产,全民固定工的安置费是要高于合同工很多(约3倍)。依法破产时,两种身份也有区别,但不是很大,由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决定安置方案,对合同工来讲一般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