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在: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3、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但是,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这就需要在具体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法律、行政法规对该类合同的生效是否规定有相应的程序性条件。
二、合同有哪些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使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新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也必须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了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必须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即按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由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如果对方当事人仍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时,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应当继续履行。
实践中,只有合同生效了,交易的双方才受其约束,才需要按约定去履行。由此可见,合同是否生效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权益的实现。而合同只有在生效之后,才能产生法律下来,此时才能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