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调最长年限是五年。事业单位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单位、借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借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借调期满后若需继续借用,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借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借调人员不得在借入单位领取薪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学习、培训、考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在规章时限内返岗;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岗,须经单位同意并履行请销假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法包括调任、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