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提前退租是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租户在租赁期满前退房或转租,房东可以直接扣除租户押金,那么合同有效,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租赁合同中没有直接约定退还押金的,押金应当退还给租户。押金的性质是租赁期间租赁房屋设施的完整保证金。租赁期间房屋设施因租户损坏的,房东可以在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