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差额征税不可以开专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开具总结如下:
1、利用差额开票系统差额开具发票,发票税率为,税额为销售额减扣除项目后的金额/(1+5%)*5%计算的金额;
2、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销售额减扣除项目的金额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按扣除项目的金额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