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民间借贷的分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向不特定公众借款。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民间借贷的不同在于后者属于互助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交往或特定个人和单位。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是对社会不特定的人发出准备吸收资金的要约邀请,任何人只要按照这个要约邀请向行为人发出提供资金的要约,行为人都会与行为人建立借贷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