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明晰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是否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否约定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