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当然能用了,哪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医疗卡里的钱还有的,原来剩多少,离职后就是剩余多少,可以用于买药品(在适用的药店)等消费。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