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律规定:转业士官和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转业离队是具有国家供给接转关系的(复退军人不存在国家供给关系接转),部队停供转业人员的供给是当年的7月份,地方政府分配单位后,应当由国有单位负责从安置人员的转业当年8月份补发工资。
待安置期间有生活补贴,并且待安置时间计算为工龄。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