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19%;
医疗保险:个人缴2%,单位缴6%;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缴。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为 0.3%;
失业保险:个人缴0.4%,单位缴0.6%;
住房公积金:单位与个人同等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