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动火作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批,三级动火由所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动火证是指施工工地在动火作业时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种许可证件。简单通俗易懂的来说就是,施工工地需要用到火,工地上需要有相关批准文件才能操作。相关部门颁发了证书才可以施工的,所以就叫动火证。
一、一二三级动火及动火审批程序如下:
1、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备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为三级动火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