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省级行政督查专员,直属中央管理。主要工作是:1、负责行署的全面领导工作。分管监察、财政、资产管理、税务、审计、体改,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人事、编制(机改),外事(侨务)、督查、边防等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督查工作力度和权威,是进一步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2、负责农牧业(抗灾救灾)、扶贫开发、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气象局、扶贫办、供销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利设计院。主管水土草场纠纷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