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间是一年。在产生劳动纠纷时要以劳动纠纷发生的时间期限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诉。
2、其次,在劳动者向仲裁部门申诉的过程中,用工单位同意履行对劳动者不公平行为的相应赔偿那么导致劳动仲裁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限。
3、因特殊情况导致劳动者不能在有效期内提起申诉,那么劳动仲裁中止,直到劳动者解除了特殊原因,可以继续申诉。那么劳动仲裁时限从恢复之日期开始计算。
4、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内因工资薪水问题与用工单位产生经济纠纷的,劳动仲裁没有时间限制;
5、劳动者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对工资薪水问题产生的纠纷,应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其中:劳动者在结束劳动关系后多次向用工单位讨要薪水,并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追讨过程的,那么时效中断;而劳动者超过一年并且期间并没有讨要薪水的,劳动仲裁部门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