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下达的强制休假通知的接收者是谁?

律师回答
摘要: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应直接邮寄给公司人事部门,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并协商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书不能当作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交给谁
1、直接邮寄给公司的人事部门。
2、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而且协商经济补偿协议,做好工作交接。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能当作离职证明
1、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能当作离职证明的,两者的作用是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出具给劳动者,用于解除合同的,离职证明是在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出具给新的用人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的。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协商经济补偿协议,做好工作交接。解除劳动通知书应直接邮寄给公司的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书不能当作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在解除合同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给新的用人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经济补偿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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