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又没有签合同,但已经做了的工程款是可以进行主张的。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因为合同是证据的一种,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支持主张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
可以寻求其它的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购买的材料的发票、运输单据、雇佣的施工人员的证言、报批的文件等等。有了相关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