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的规定,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是不可以办理公证的,因为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是禁止买卖的,因为小产权房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证明,所以是不可以办理公证的。在法律上,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而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就是违法建筑,根本不存在产权期限到期与否的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二、小产权房的优缺点有哪些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有以下弊端:一、缺少五证。二、拆迁难补偿。三、质量难保证。四、配套设施不完善。五、遗赠也麻烦。六、小产权房不能银行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